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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高粱家族》:我的爷爷奶奶,我的父亲母亲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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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012-04-06
从前的从前,还是“黄花少年”的我,看过一部叫《红高粱》的电影,当时懵懂的我记住了那位貌似很出名的导演张艺谋。多年过去,张艺谋早已不再是当年拍《红高粱》的张艺谋,当年风华正茂的少年也被越来越多的人叫作叔叔。听闻张导演最近推出他的新作《三枪》,我没看,突然很怀念他的《红高粱》,试图去寻找某些可联系的回忆,很遗憾,只记得虎头虎脑的姜文大叔光着腚子,牛鼻子哄哄地往刚酿好的高粱酒里撒尿的罪恶的一段。无法形容这无比彪悍,粗野的一幕是如何震撼当时我幼小的心灵,反正现在我还可以清晰地勾起这段令人恶心的回忆。除了这段散发着雄性荷尔蒙的一幕,电影的其余于我而言,米糊得像一堆堆无字的春联,除了红的,再也看不到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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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沙发  发表于: 2012-04-06
怀着对电影的美好遐想,我捧读电影原著——莫言的《红高粱家族》,寻找着我希望寻找的。

    每一次读莫言的作品,每一次都能收获一份惊喜。书中虚拟了一个“高密东北乡”,通过“我”的叙述,描写了抗日期间,“我”的爷爷,奶奶,父亲,母亲在高密东北乡上演了一幕幕轰轰烈烈,英勇悲壮的舞台剧。莫言用他饱蘸感情的笔触真实细腻还原了在那凄风密雨的艰难时期,先辈们的悲欢离合,苦苦求存,活着受罪的悲惨景况。莫言没有像余华《活着》那样,雄心勃勃地勾勒出一幅时代变迁的沧海桑田,小人物跌宕起伏的史诗画卷,也没有像陈行之的《当青春成为往事》那样,在不经意间泄露出哲人般独特诱人的思想奇葩的香馥,更不像都梁的《荣宝斋》那样,处处兜售着缠绵悱恻,肝肠寸断的煽情。莫言,他的态度是安静的。他在喃喃细语叙说一个关于“我”的家族史。那种感觉就似面朝大海,头顶明月星空,枕着腥咸的凉凉海风,身旁的友人向我尽诉心中事,向我摊展开心底最柔软脆弱的一块。

     莫言 ,他的思维是跳跃的。他往往在一个人的故事还没说完就迫不及待又似心不在焉地说起另外一个人的故事。这很吊诡,也很让人抓狂,所以你只好继续往下读,看完了你才发现他竟然能自圆其说,把所有挖的坑都填平。他这种人物交杂,时空交错,精神分裂式的写法令我啧啧称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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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板凳  发表于: 2012-04-06
莫言,他的语言是生动的。他就像一位高明的雕塑家,准确把捏着每个角色的神韵,用他的尖锐的笔锋雕刻出一张张丰满有肉,有棱有角的脸谱,闭上眼甚至可以感觉他们在身前跃动。

     莫言,他的目光是敏锐的。如果让你形容一个年轻貌美的女子,你会怎样写?莫言是这样写的,“奶奶(女主角戴凤莲)的唇上有一层纤弱的茸毛,奶奶鲜嫩茂盛,水分充足。”茸毛是关键,只有生机勃勃的年轻人才会有茸毛,而“鲜嫩茂盛”,“水分充足”更是将奶奶的丰满成熟的自然美表现得淋漓尽致。作家都是一群天才的观察者,他们都能洞穿生活的表层,挖掘出常人容易忽略的细节。常人对脸部这些体面的重要部位总是关怀备至,擦了又擦,怕被别人留下不洁的印象,而对于默默付出的足部则是敷衍应付。床端康成在《雪国》里,为了表现驹子精致出尘的美丽,他这样写道,“她的脚沟是如此干净美丽。”川端康成另辟蹊径,描绘出一个纤毫不然世间污秽的女子之美。不要以为作家们都只是没的偏执狂,看看莫言是如何写“丑陋”的,摘选了两段,以飨读者。
    “墨水河里,去年曾经泡胀沤烂了几十具骡子尸体,它们就停泊在河边的生满杂草的浅水里,肚子着了阳光,胀到极点,便迸然炸裂华丽的肠子,像花朵一样溢出来,一道道暗绿的汁液,慢慢的随着河水流走。”


   “他的脸上只剩下一张完好无缺的嘴,脑盖下脑浆糊满了双耳,一只眼球被震到眶外,像粒大葡萄挂在耳朵旁。”(年大牙强奸了村花小芳,小芳疯了,男主角年占鳌被迫枪毙亲叔叔,上面说得就是年大牙死后惨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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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地板  发表于: 2012-04-06
我的心水段落
前部:
1.    罗汉大爷受刑记:奶奶酒厂里的骡子被日军充公了,老员工罗汉大爷冒着生命危险前去营救,畜生不念旧主,反踢罗汉大爷一个狗吃屎。罗汉大爷怒发冲冠,把心一横杀二骡。恶骡惨叫声惊动了日军,罗汉大爷再次被捉,惨被屠户孙五活剥人皮。
“罗汉大爷刚被锯下的两只耳朵在白色的瓷盘里活蹦乱跳,打得瓷盘叮咚叮咚响。”这句给我留下深刻的印象。



2.       奶奶出嫁:青春艳丽的奶奶被被逼嫁给“流白脓淌黄水有麻风病”的单家少爷,在迎亲路上,粗壮的轿夫百般挑逗,折腾着奶奶。奶奶心中残存的侥幸,无限的委屈和恐惧,与轿夫的“我得不到,你也别想得好”的不平衡心理都描写得十分传神。





中段:

     三狗恶斗:日军屠戮整个村庄,留下大量的死尸,恶狗抢食腐肉,父亲与母亲连同几个伙伴与恶狗斗智斗勇,逼退恶狗。恶狗以人肉为食,狗性渐失,人性渐长,人类的贪婪,无耻,好斗,狡诈,阴险,自私,人类的最卑劣,最残忍,最邪恶的一面通通都在狗的身上表露无遗,最后狗咬狗骨,黑狗含恨而死,绿狗被逼投水自尽,红狗坐观狗斗,拾渔人之利。

拟人的写法道尽了狗的嘴脸,“入狗三分”。笔者揣测这段有着政治暗喻,三狗分别代表着:日军;冷麻子的国民党部队;江大队长率领的土八路。



后部:

      二奶奶诈尸:二奶奶死后恶灵附体,诈尸回魂,这段写的毛骨悚然,堪比《鬼吹灯》,读后心有余悸。



一句话书评:

《红高粱家族》一书内容繁杂得像红高粱一样葳蕤茂盛,读后的思绪又像红高粱一样无边无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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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4楼 发表于: 2012-10-14
恭喜莫言今年获得了中国第一个文学诺贝尔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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