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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某公司集体旅游方案的报告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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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013-11-20

吴总:

现将2013年东莞兴达停工改造期间的旅游、休假方案呈报,请予审核。

一、旅游时间:

拟定于11月11日――11月19日(具体时间参照合成车间DCS改造及人员安排分批进行)。

二、旅游地点:

因考虑到“张家界”线路个人垫付费用较多,经与旅行社对接,初步拟定下列两个地点作为旅游景点,员工可自行选择一款。

1、厦门鼓浪屿纯玩汽车三天两晚(待定)

早上9:30于指定地点集合全程高速公路前往与台湾隔海相望的美丽海滨城市,全国优秀旅游城市----厦门,车上欣赏精彩影碟,沿途饱览秀美的山海、田园风光,中途休息两次左右,全程7小时左右抵达厦门,抵达后集美学村体验百年文化氛围

(价格:约888元,30人以上)

2、张家界、天子山、黄石寨、天门山高铁往返品质四日游  (价格:约1850元,30人以上)

三、具体要求:

1、员工需认真选择线路,于11月9日(本周六 )下班前报部门主管汇总至行政科,行政科将制定旅游方案。同一部门如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同批次旅游,应分批旅游。

2、员工需与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与公司签订《安全承诺书》。

3、公司补贴旅游费用为1000元/人标准,2013年3月份以后进入公司的按500元/人标准,7月1日以后进入公司的暂不享受。员工可自由选择各旅游线路,届时补齐差额费用即可,暂不能享受的员工或家属也可自费参团。按总公司文件规定,本次未参加旅游的员工年终可凭票按50%比例报销费用。

4、根据总公司文件规定,如员工实施旅游后半年内(即2014年5月前)离开公司(辞职、辞退、开除或其它原因),扣除其全额旅游费,超过半年未满一年(2014年5月-11月)则扣回50%的旅游费用。

5、停工、旅游期间,将占用员工休假、休息时间,公司将统一安排利用年假休息、旅游。

6、旅游费用超支部分由个人自负,未用足部分算自动放弃。

                                                                          东莞工业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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