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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我们注册商标专用权案例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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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cws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013-05-17

第一幕

场景:总经理办公室。

演员:欧珀公司总经理金叶旺;律师甲蔡嘉威;律师乙林志荣。

道具:办公桌、“OPPO”的注册商标、几份公证书的复印件、“CPPC”型号为“OPPleA128手机一部及相关发票、照片、OPPO的手机一部

蔡律师:总经理,关于田杏芳侵犯我们公司“OPPO”商标一事,我们已经找到相关证据来告他们了。

总经理:真的?快拿来给我看看。

林律师:总经理请您看看这个手机。

总经理看了一下不满地说:小林你给我看手机干嘛,我让你们干的是调查我们公司被侵权的事情,你们却拿技术部新开发的手机给我看?干什么吃的?

蔡律师和林律师交换了一下眼色,小蔡拿出另外一部手机,说:总经理您再看看,这才是我们公司的手机

总经理仔细看了一下,一拍桌子,带点恼怒和不好意思说:这群不法之徒太可恶了,竟然仿冒我们的手机到这个程度,差点连我都被骗了,可恶。

蔡律师:总经理您刚才看到的就是我们委托杨小弟去田杏芳的手机店买的手机,他们的手机外形跟我们的极像,连商标都贴着跟我们的“OPPO”极像的“CPPC”,我们自己人不仔细分辨根本都发现不了,更别说是对我们的手机不是很熟悉的消费者。

总经理嗓门大大地说:怪不得最近手机销量没有上升,原来是这样,肯定是消费者被欺骗了,才没来买我们的手机。

林律师谄媚地说:总经理分析得非常很对,极度相似的外形和商标,这肯定就是他们用来欺骗消费者的障眼法。

总经理得意:嗯,这台手机你们要好好保存,到时候拿给法官看,看他们还能怎么狡辩。

蔡律师:总经理放心,我们一定会保留好证据,而且不仅如此,我们还让杨小弟拍了她的店面、手机和营业执照的照片,并且是在公证处两名人员监督下做的,到时候轮不到他们抵赖。

总经理高兴地对小蔡说:做得好,有公证处的人陪着,不怕他们抵赖。

林律师妒忌地用眼角扫了小蔡一眼,堆着笑对总经理说:总经理,单靠那一点证据还不足够告倒他们,您看,这是我们公司的“OPPO”商标的注册证书,注册号为4571222,我手上这份东西则是东虎证内字第108号公证书,证明我们的《商标注册证》复印件与原件相符,是确实经国家商标局注册登记的,核定的使用商品为第9类。

总经理:不错,小林工作做的不错。

蔡律师不满地看着小林那讨好的举动,站起来把几张公证书拿给总经理,笑着说:总经理,不仅如此,我还找粤莞南华公证处做了两个公证,你左边那份是(2012年)粤莞南华第1054号公证书,证明我们公司的“OPPO”商标被广东省工商管理局认定为著名商标的公证书。右边那一份是(2012年)粤莞南华第687号公证书,证明对方侵犯我们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事实。

总经理:很好,证据越多对我们越有利,还有没有其他证据?

“有”。小林得意洋洋地把手中的东西拿给总经理:总经理,这份是2010年深福法知产初字第277号民事判决书,证明我们的“OPPO”商标依法受到司法保护的事实,任何人都不得利用任何相同或近似的商标来侵犯我们的权利。

林律师刚说完,蔡律师淡定地说:不仅如此,通过杨小弟的购机凭证,我发现对方的手机售价极其低廉,而根据我们公司的手机型号和市场零售统一价格,我们根本没生产他们销售的手机型号和款式的产品,他们的手机是假/仿冒产品,这也会成为我们打赢官司的证据。

总经理挥着手,满脸喜色的说:小蔡、小林你们两个都做得很好,就是要这样,找到最多的证据来告他们,不仅如此,我还要告研发商、生产商,告到他们都倒闭清盘,看以后还有谁敢假冒我们的产品。

小蔡、小林同时充满信心地说:总经理说地对,不能给这些不法之徒有可乘之机,我们一定会打赢这场官司的,让他们不敢随便冒犯我们官司。

总经理:没错,就是要有必赢的信心,到时候要求法院判他们立即停止销售侵犯我们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第二是判他们在《东莞日报》和《南方都市报》上刊登承诺不会再次侵权的道歉声明。然后是赔偿我们包括合理维权费用在内的损失人民币30000元。

“还有别的要求吗总经理”小蔡和小林这时候倒是蛮同心地问。

“对了,让他们承担这次打官司的诉讼费用,我是不会为这破官司买单的”总经理摸了摸头后说“好了,就这么多了,别的以后再说。记得,你们两个都好好干,公司不会亏待你们的。”

两人高兴地说:我们会的,请总经理放心。

“嗯,先下去吧,我还有公务要处理”。

“好的。”小蔡小林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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