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教育系统内外对在职教师的有偿家教问题,沸沸扬扬,莫衷一是。我个人认为,对家教不能简单地封杀了事,也封杀不了,关键是要加强引导,规范教师的家教行为,使家教走上有序、有度、健康发展的轨道,发挥家教的正面作用,真正促进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在此,提出几点个人的看法,与大家共同探讨。
一、作为教育主管部门和中小学校,应当加强教育管理和教师管理,规范教师的课堂教学行为,加大考核力度和处罚力度,坚决杜绝课堂不讲、家教时候讲的情况发生。这方面,大家谈的很多了,论坛上也有许多比较好的意见和建议,我就不多说了。
作为一名中小学教师,应当坚决抵制有偿家教,珍惜自己的工作岗位,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以搞好教育教学工作为己任,全身心地投入到学生身上,把心思和精力放在教育教学工作上,放在自己的专业发展上。遵循教育规律,认真研究教材,研究学生,不断探索教育教学规律,努力提高教育教学水平,为学校的发展、为学生的成长贡献自己的力量。
二、加大对违规有偿家教行为的处罚力度
1、建立实名举报制度。教育主管部门和中小学校分别设立并向社会公开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对那些课堂教学不认真负责、敷衍了事,有偿家教行为恶劣(以暗示、调换座位、刁难学生等,以营利为目的)的教师,由学生或者家长以实名向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举报,一经核实,严肃查处。
2、处罚措施包括:成立教育纠察小组,对违规家教行为予以曝光;对获得各种荣誉称号的(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教坛新秀等)取消荣誉称号;视情节严重程度,专业技术职称下降1~2个档次,三年内不得参与本市职称评聘;三年内不得晋升薪级工资;视情节严重程度,扣发年度绩效工资的全部或者部分。
三、把有偿补课作为学校提高教学质量的辅助教学和必要补充,区分情况,区别对待。
只要存在考试,就会有竞争,就会有辅导和培训,也就会产生有偿家教的需求和市场,所以我认为,家教不能简单地封杀了事,也封杀不了,关键是要加强引导,规范教师的家教行为。广大市民最深恶痛绝的是少数教师以营利为真正目的,应当在课堂教学讲授或者完成的教学任务,却放到老师家里去讲,如果不去老师那儿家教,学生就会被惩罚,遭受冷眼,家长就会被“请”去挨训等。而考试竞争的客观存在,必然会有一部分学生成绩好一些、一部分学生成绩相对差一些,成绩差一些的学生包括家长希望自己或者孩子在老师的辅导下成绩能够提高一些,学生成绩好一些的学生包括家长希望自己或者孩子在老师的辅导下成绩能够更加优秀,所以学生找老师补课必然的,这种补课我们也应当允许有偿。关键是要区分这种补课和那种恶劣的家教行为,它们是两类性质不同的学业辅导行为。作为教育主管部门和中小学校要认真研究,制定对策,发挥有偿补课的正面作用,尽可能减少有偿补课对教育的负面影响。对不同教育阶段,应当区分情况,区别对待。
义务教育阶段的有偿补课,侧重“雪中送炭”。即义务教育学校着重抓及格率、合格率,对于小学语文、数学、英语考试经常不及格的学生,初中考取普通高中有困难的学生,由家长申请,学校教务处审核批准,相关学科教师进行有偿辅导,帮助这部分学生提高成绩,到达合格水平。
对于高中阶段的有偿补课,则要把“雪中送炭”与“锦上添花”相结合,即辅导“后进生”和培养“优秀生”相结合。“后进生”是指考取第二批专科都有困难的学生,“优秀生”是指有望达到二本线想冲刺一本线的、有望达到一本线想冲刺重点校、名校的学生,包括参加省级以上学科竞赛的学生,同样由家长申请,学校教务处审核批准,相关学科教师进行有偿的培优辅差,使他们在原有基础上有新的提高。
四、规范在职教师的有偿补课行为。一是控制班额,每次人数在10人以内;二是限制时间,工作日内不得有偿补课,工作日外,一天补课时间总计不得超过4小时;三是合理收费;四是讲求效益,提高授课质量,学生经一个学期家教,成绩没有进步的,应当停止补课,更换教师。
最后,声明一点,我所说的意见仅仅是个人看法,无意堵别人的财路,也堵不住。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