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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油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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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2015/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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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序看帖 dgqjj 发表于 2015年3月18日 16:47:44 周三 [看全部帖子]

东莞小学初中收取借读费和赞助费不合法

邱思颖:新莞人子女入学中堂中心小学是不是要收取赞助费,关于小学收取赞助费是否合法?有没有相关地方法规禁止收取赞助费呢?有人跟我说中堂中心小学,新莞人子女只要交一万多元的赞助费就可以入读不知可不可信?
东莞市教育局回复内容:
邱先生:您好!我局已与来信人电话联系,向其明确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入学不得收取任何借读费和赞助费。建议您关注我市积分制入学政策,符合条件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请,按积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如尚有疑问,请直接致电我局基础教育科,电话咨询:(0769)23126112)。
——东莞市教育局基教科

▲借读费的前世今生

借读费是在2010年以前国内中小学普遍常见的一项附加到学费中的收费项目,借读费解释近似于择校费。借读费,是针对学生跨省、市(地)、县(市、区)借读,占据了当地一定的教学资源所收取的费用。2010年下半年后,教育部删除了《小学管理规程》中第十二条中的“并可按有关规定收取借读费”。意思就是说,从2010年12月24日起,国内小学初中(义务教育阶段)收取读费和赞助费等,属于违法规定的行为。

另外,早在2011年国家发改委、教育部、财政部出台《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明确禁止幼儿园收取赞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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