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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油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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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2015/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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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坑丽晶小学春季学费提前收费违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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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耿女士
标题: 丽晶小学要求本学期完2日内交齐15年春季学费合理吗
投诉内容:我小孩东坑丽晶小学从幼儿园到现在三年级,上了6年学,从09年到现在,幼儿园年年期期搞装修,学费是每期都在涨价,这个不说,现在小学部还要求本学期结束2日内一次交完,这做法合理吗?每年都是预交150元,开学提前一次性交完的,但今年要一次提前交完。(另附原通知单第四项:逾期未缴纳费用的视为2015年春季学期不在丽晶就读,学位不予保留。)
东莞市教育局回复内容:
耿女士:您好!转来您关于反映东坑丽晶小学提前收费问题(编号:322)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关于学校提前要求家长预缴下学期的定位费或全额学费的行为是违规行为。根据省物价局、省教育厅《关于规范我省民办中小学校教育收费管理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民办中小学应按学期收取学杂费,不得提前向学生预收学位费。原则上学校收学杂费的时间为学期结束后至新学期开始前,在这段时间内应以家长自愿为原则进行注册缴费。
经了解,东坑丽晶小学发出的通知为学期结束后2天内缴费。对此,我们建议学校应给予足够的时间以便家长缴费,现学校已承诺作出缴费时间调整。在注册期间,家长有特殊情况可向学校说明,如继续就读但暂时不便在此期间缴费的,可向学校申请延迟缴费,以便学校安排下学期课本的征订及教学工作等安排。对于上述情况,我们要求学校对家长解释清楚,加强沟通,避免不必要的误解。
家长如尚有问题请致电东坑宣教办(电话:0769-83381561)或我局(电话:0769-22210104)
——东莞市教育局计财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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