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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油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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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2015/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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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序看帖 dgqjj 发表于 2015年2月14日 11:15:33 周六 [看全部帖子]

光明中学提前收下学期的定位费或全额学费

姓名:学生学长
标题:光明中学提前收学费
投诉内容:光明中学提前收学费是否合理,且2月放假,12月就要收取,班主任不断学生施压,影响学生情绪
东莞市教育局回复内容:
家长:您好!受理号为(社情民意编号:241)访件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关于学校提前要求家长预缴下学期的定位费或全额学费的行为是违规行为。根据省物价局、省教育厅《关于规范我省民办中小学校教育收费管理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民办中小学应按学期收取学杂费,不得提前向学生预收学位费。原则上学校收学杂费的时间为学期结束后至新学期开始前,在这段时间内应以家长自愿为原则进行注册缴费。
经了解,对于光明中学提前收费的行为,我局已责令停止,目前正在处理当中,家长可拒绝不用现在缴交下学期学杂费。在收费上班主任如有不当行为,请向我局(电话:22210104)具体反映,我们将严肃处理。
——东莞市教育局计财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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