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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1-12 02:10 |
自从法院可以认定驰名商标后,由于法官们的堕落、各级政府们的面子压力,驰名商标的认定更加混乱了。 山东白兔商标代理有限公司李芳 赵耀在《中国商标界,有多少爱可以重来——2006中国商标问题年度报告》中对这个现象有这样的描述:“截止目前,在泉州市的70件驰名商标中,居然有48件是通过司法认定,并且其中有1/3都是由湖南省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的。更令人瞠目的是,司法认定的驰名商标中,大部分是通过域名侵权案件取得的。巧合固然不可思议,而泉州市工商部门之前出台的驰名商标须在广告中注明出处的规定更加意味深长。” 实话实说,我觉得这是对法律的亵渎、嘲弄。对我们辛辛苦苦做品牌的人来说是一个讽刺。 还有太多堂而皇之的忽悠式的排名: 什么中国行业标志性品牌,号称“将是中国企业迄今为止所能获得的最高荣誉,也是中国对外展示国家形象的最佳‘名片’”,一大把企业前呼后拥,为了在其中占一个席位; 国内品牌史上最大的闹剧:号称“世界品牌实验室WBL”“世界经理人”每年的《世界品牌500强》、《中国500最具价值品牌排行榜》,让无数的国内企业欣喜若狂,似乎终于找到了一个快速提升品牌价值、拉近与世界知名品牌的“捷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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