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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 2011-11-25 21:05
最近几天东莞理工的网友不断在讨论命案事情前后内外,说过凶手的量刑问题,也谈过责任应该由谁来承担,也讨论过如何杜绝此类不良事件的再次发生。
生命应该是阳光的。
我认为,法律从来就不是为惩罚而生成的,舆论从来就不是为批评而存在的。
一位校友的逝去,一束阳光的消失。
是一个人的错?是一个环境的错?是一个社会的错?
法律将怎样惩罚作案人?舆论将怎样批评作案人?
这些都已经不重要!!!
法律将怎样,这不是我们所能改变,但是我们可以改变对待法律的态度。
法律从来就不是为惩罚而生成的。一念天堂,一念地狱罢了。
而,舆论呢?
一束阳光的消失,我们的舆论所要加于的不是攻击性的批评!
为什么要为逝世者点上蜡烛?
一束阳光消失了,烛光不仅仅是为这束阳光而延续的!
更重要的是,照亮我们的内心,把黑暗驱逐!
生命需要的是阳光!
补充:大家停下无所谓的争吵,让死者安息吧!有时候,沉默,就是最好的谴责。至于谁站在法律制高点,谁站在道德制高点,我想说,大家都没资格!你是圣人吗?

admin 2011-11-25 21:06
也许评论也是为了表达对凶手的愤怒之情,发泄情绪而没有任何的针对性

admin 2011-11-25 21:07
校园暴力也许让人反感,可是命案是无法让人接受的。就算有再大的事情发生了,也是不应该起了杀人的念头,人的控制能力也决定了ta是否能承受更大的压力或取得更大的成就。

admin 2011-11-25 21:09
也许把歹徒枪毙了可以解除一时的怨恨,可真的把这样的事情杜绝了吗?我想不是。那么,执行死刑还有任何意义吗?法律从来就不是为惩罚而生成的,舆论从来就不是为批评而存在的,都是为了社会更加安定,让人性更加善良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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