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dmin |
2011-11-25 21:05 |
最近几天东莞理工的网友不断在讨论命案事情前后内外,说过凶手的量刑问题,也谈过责任应该由谁来承担,也讨论过如何杜绝此类不良事件的再次发生。 生命应该是阳光的。 我认为,法律从来就不是为惩罚而生成的,舆论从来就不是为批评而存在的。 一位校友的逝去,一束阳光的消失。 是一个人的错?是一个环境的错?是一个社会的错? 法律将怎样惩罚作案人?舆论将怎样批评作案人? 这些都已经不重要!!! 法律将怎样,这不是我们所能改变,但是我们可以改变对待法律的态度。 法律从来就不是为惩罚而生成的。一念天堂,一念地狱罢了。 而,舆论呢? 一束阳光的消失,我们的舆论所要加于的不是攻击性的批评! 为什么要为逝世者点上蜡烛? 一束阳光消失了,烛光不仅仅是为这束阳光而延续的! 更重要的是,照亮我们的内心,把黑暗驱逐! 生命需要的是阳光! 补充:大家停下无所谓的争吵,让死者安息吧!有时候,沉默,就是最好的谴责。至于谁站在法律制高点,谁站在道德制高点,我想说,大家都没资格!你是圣人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