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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班团支书班长:你们好。 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干部管理的通知》已发送至各位群邮件,希望各位能够在班上落实好相关的通知! 各级团组织、各学生组织、学生社团: 为了切实加强我校学风建设,保障学生组织、社团健康发展,发挥学生干部的榜样带头作用,推动学校形成良好的校风,根据学校实际,对校团委、学生会、自律会、社联、莞青办、艺术团及各院系相应组织、学生社团的干部、干事、团校学员等学生干部加强日常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不准参与或组织学生、干事“晚归”。 二、不准参与或组织学生、干事“逃课”。 三、不准未经批准从事商业及经纪活动。 如查实学生干部违反上述规定,或违反其他校纪校规被查处的,将根据相关管理制度,从严处理,直至免职及取消评优、推优资格。 特此通知。 校团委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