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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9-25 19:10 |
国庆假期是大学生找兼职工作的“黄金时期”,利用“十一”做兼职可以弥补在校学生缺乏社会履历的局势,亦可适当获取一些报酬,减轻在校经济负担,让家庭经济压力得到缓解。目前社会上能提供给大学生的兼职工作良莠不齐,骗取中介费的人不少,不付工资的老板更是多,因此应该注意一些“兼职陷阱”,以防利益受损。 A.通过中介机构或公司找兼职工作应找正规机构。某些非法中介机构利用在校大学生假期寻找兼职心切的心理,收取中介费后却不履行相应义务,或者采取“拖”字诀,更有一些黑中介并没有固定的工作场所,收取中介费后,立刻转向别的地方继续行骗。 B.拒绝向陌生人或自称正规机构、公司上交任何押金或证件原件。某些用人单位以押金、保证金、风险金等形式索要现金或者索取打工者的相关证件做抵押,承诺交纳后就可以上班,但打工结束后,往往以各种理由扣留押金或者以证件为要挟,克扣工资。《合同法》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C.不与任何人签订权责不明确的劳动合同。有些单位以各种借口拒绝跟大学生签订书面合同,打工结束的最后,因没有书面合同书,劳务费无处可讨。也有不少单位在协议里为自己规定的权利非常多,而相对给大学生的权利甚少,遇上此种协议需谨慎对待,要求其权责明确。 D.遇到高薪招聘,应特别地仔细分辨。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娱乐场所为名义的兼职可以达到高薪水平,却也隐藏了难以发现的陷阱。酒吧、洗浴等娱乐场所,以导游、泊车、陪练等名目高薪招聘兼职,但实际招聘的岗位性质却和招聘广告大相径庭,大学生在面对此类兼职时,应当谨慎选择,在此类娱乐场所工作时不要接受陌生人的财物,遇到问题时要冷静处理,遭遇险情时要报警。 E.女大学生找假日兼职应当谨防骗财骗色的兼职工作,像文员、秘书、家庭教师等上门服务的兼职工作应当谨慎对待。不少不法分子以高薪聘请家教、文秘等名义把目光瞄上涉世不深、找工作心切的缺乏社会经验的女大学生,稍不小心落入陷阱后,轻则失身,重则危及性命,这类案件屡见不鲜。女大学生要加强防范意识,不能单单从表面上判断人的好坏,面试或者第一次工作时,要与同学结伴而行,并告知同学打工的地点、时间和联系方式,遭遇险情要及时报警求助。 F.警惕以兼职招聘为名的传销活动。很多传销公司利用在校大学生涉世未深,轻信他人,又是急功近利、急切期盼成功的弱点,有时用高薪兼职来吸引大学生加入,或以创业为理由,利用招聘销售人员的幌子来给大学生安排工作,然后让大学生缴纳一定的提货款买取货物让其销售,并许以高回扣。遇到传销组织活动,大学生在选择兼职时应当了解好工作的内容和性质,一旦发现有传销嫌疑应当立即拒绝,如无法脱身,应当以拉下线为由,在公共场所寻机报案或逃脱。东莞传销活动猖獗,应该特别注意这一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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