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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4-08 08:33 |
考生家长: 您小孩如果是外省户口,原则上应该回户籍所在地报考高考。根据《转发省教育厅 省发改委 省公安厅 省人社厅 省住建厅关于做好2016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广东省参加高考有关工作的通知》东教考﹝2015﹞1号文件精神,随迁子女在我市就读普通高中,并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2016年起可在我市报名参加高考: (1)父亲或母亲在我省具有合法稳定职业; (2)父亲或母亲在我省具有合法稳定住所; (3)父亲或母亲在2013年9月1日前已在我省办理居住证,且持有的居住证截止至2016年8月31日属于有效状态; (4)父亲或母亲在我省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截止至2016年8月31日,按规定实际缴费累计年限3年以上; (5)随迁子女在我省参加中考; (6)随迁子女具有我省高中阶段学校3年完整学籍。 以上六项条件必须同时符合,缺一不可,报考的考生家长居住证和参加社会保险截止时间至参加高考当年的8月31日。 如考生还有其它疑问,可在办公时间内拨打东莞市招生考试办公室电话0769-23126083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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