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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级内部传阅稿,最终解释以学院为准】2013/6/14 一、实习安排: 1、时间: 暑期实习:2周(7月—8月) 秋季实习:4周(9月)[校内实训] 6周(10月)[校内外停课实习] 2、地点: 实习地点不限(不同省市皆可) 3、内容: 这两次实习实践均以同学自主落实岗位为主要形式。 在暑假和秋季,每个同学根据自己的意愿,寻找实习岗位,进行贴近专业的实习。暑期工作岗位可以在秋季适当延长,也可以在暑期转换,以达到试岗的目的。 4、组织方式: 6—7人为一组,指定组长(适当搭配),暑期和秋季实习的成员是一样的。 5、统计数据: 7月5日之前各班学委统计实习(师范)岗位情况;9月5日之前各班学委统计同学实习意愿和去向,如果参加学校集体实习安排的,报名确定之后不可无故变更。 二、实习要求: 1、师范班实习: (1)暑期:建议选择教育工作为主,如“三下乡义教”、补习社、特长班等培训机构;如果就业不以教师教育为去向的可以选择与教育无关的实习工作。 (2)秋季:必须选择教师职位进行实习,否则不能申请教师资格证。 2、汉语言文学班实习没有特别要求;经过个人申请,院系批准,可以申请参加师范实习。但教师资格证的申请不按照师范类毕业生执行,请特别注意。 3、 考研或出国: (1)考研、出国等原因可申请暑期、秋季实习暂缓,但在毕业前一定要补修。 (2)补修实习成绩一般计为及格,没有评优的资格。 三、注意事项: 1、实习材料必须加盖公章,否则不予实习学分。 2、暑假与秋季次实习皆为必修,无故不参加实习,视为挂科。 3、若大四上学期个人需要继续进行连续实习,可以申请第七学期缓听,但不缓考,且需要院系核准以及每个任课老师、毕业论文指导老师的同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