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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 2012-09-28 01:26
集市是人们交换商品的地方。古时候由于交通不便,各家各户所需的生活用品难以自给自足。于是人们约定,在某个特殊的日子,聚集到同一个地方,把自己剩余的物品卖出去,也换取一些缺少的物品。而人们在这特殊的一天,到集市交换商品的活动,也被称之为赶集。
随着现在科学技术的进步,交通也越来越便利,人们可以随时在商店买到自己想要的东西。但赶集,这一古老的文化传统,却在社会飞速的发展中,被保留下来了。现在的人们赶集,大概不再单纯是为了物品或是钱财,而是在体味这种古老的文化,感受热闹的气氛。不知别人是否这样想,至少我是这样的。
由于家在城市郊区,虽然那里原有的座座大山被开发得七七八八,各家各户也聚居到了公路两旁,但我仍很幸运的能在那条宽阔的大马路上看到热闹的集市。
镇上赶集的日子定在逢六的日期,由于时代的进步,日期也由以前的农历记法改成了公元记法。
那天一大清早,院子外一向安静的路上,总能听到脚步声。放眼望去,便能瞧见几个挑着担子或是推着板车的人。他们走得很急,且朝着一个方向,那便是山那边的大马路。
总在那一天早上,即使家里什么也不缺,即使我有千万个不愿意,爸妈也会拖着我,带个篮子,一路悠悠闲闲地向集市进发。到集市的路不远,也很好走,大约半小时就能到。
到了赶集的马路上,那里早已熙熙攘攘地挤满了人,在宽阔的马路此时也显得有些拥挤了。再看看那些摊位上,组织者划出的摊位区域早已被一个不剩地占满。从头到尾走过有卖服装的,卖菜和水果的,卖鱼肉干货的,卖日用品的,他们大多是从外地批发货品在此销售,偶尔也看到几个外地打扮的,卖些少见的特产,当然还有当地的农户,占一小块地方,卖些自产的蔬菜和鸡蛋,卖完了就走,自己也成了买方,然后带着采购的商品满足地回家去了。
当然来者也不全是买卖东西的,也有来寻味的。比如偶尔可见的,带着相机或画板的艺术家,开着小车找新鲜的城里人。这种在繁杂的都市少见的文化行为,吸引了不少“游客”的目光。
赶集让许多人见到了久违的老朋友,也交到了新朋友。见了面打声招呼,叨叨家常,感情也在此过程中加深了。
中午时分,人潮渐渐散去,马路又恢复了以前的宽广。许多摊户在忙着收摊子,也有在做最后一笔生意的。我们的篮子里多了不少好玩的,好吃的土产品。大家都兴高采烈地满载而归。
赶集是中国农村地区一种特有的传统文化,虽然方式有些落后了,但时代赋予了他更深更广的含义。这种文化不但是人们广为接受的,也是不可失去的。它展现了中华文明的进步。因此在社会发展的今天,我们应该继续保持并发展它,传承其精华,摒弃其糟粕,进一步弘扬中华古老文化。
0703张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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