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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6-01 22:41 |
东吴客:为了不影响自首,就对重犯予以从轻发落,这其实就是纵容犯罪,就如惩治贪腐,反正金额再大,狗命也不会丢,干一把,至多获得死缓,成的话岂不几代富贵荣华。 江西微风轻扬:这种重罪轻判的理由是否能够成立还有待全国民众的评判。我个人是完全不能接受的,感觉这法官怎么了?你有自由裁量权不假,你也找一个更具说服力的理由来面对媒体,随便找的这种理由简直是挑战人民群众的智商。你当民众全是法盲? 锦夏意飞:作为一名法学学生,听到案子的结果气愤都化为了对中国法制的绝望,所能做的,也只有转发条微博 青青雨中荷:还有这样的法官,被害人激烈的反抗倒成了杀人的理由了?那我们刑法规定的正当防卫权可以这样解释了,只要是正当防卫的全都可以以反正当防卫为由而杀之。 Loose哥:介个世界是本来就是这样吗?面子比人命重要、比公道重要?当判决此事的人遭遇此类不公,只会徒增笑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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