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2010] 75号 关于申报2010年度校级精品(重点)课程建设项目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根据工作安排,继续开展校级精品(重点)课程建设项目申报工作。具体事宜安排如下:
一、项目类型与建设要求
分校级重点课程建设项目、校级精品课程建设项目、省级精品课程培育项目三个层次,项目申报和建设遵循逐层递增的原则。
1、省级精品课程培育项目:建设期1-2年,经费1-2万元,工作重点:教学团队建设、教研成果的形成等方面。省级精品课程培育项目从校级精品课程中遴选。
2、校级精品课程建设项目:建设期2-3年,经费2万元,工作重点:教学团队建设、教研成果的形成、教学资源的应用等方面。校级精品课程建设项目从校级重点课程中产生。
3、校级重点课程建设项目:建设期2-3年,经费5000元。工作重点:课程网站建设与教学资源的建设,兼顾教学团队与教研成果的产生。校级重点课程从基本条件较好的专业核心课程中产生。
二、申报条件
1.申报课程属于本科专业连续开设3年以上的主要公共基础课、专业核心课程,或是与同类院校、专业相比,具有一定特色的课程;
2.课程负责人为我校专职教师,具有教授或副教授职称,有条件组织教师开展课程建设,且近三年主讲该课程两轮以上。课程主讲教师至少3人以上(含3人),课程组人员结构合理,整体素质较高。
3.课程负责人填写《申报书》时,应结合项目建设要求,明确项目检查、验收的具体成果形式。
4.在建课程建设项目尚未结题,或立项课程建设项目未通过结题、暂缓结题,以及项目终止的教师,不得参加本次申报。
三、评审办法
1.学校依据“分类指导,宁缺毋滥”的原则,参照《东莞理工学院精品(重点)课程评估指标体系(2009)》,通过初审、网评、会议终审的程序确定立项课程。
2.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课程,予以优先立项:
(1)课程具备一定的教学改革与研究基础,近三年发表有与课程教学改革相关的教研论文,或相关的教研项目已通过学校结题验收;
(2)近三学年,该课程学生评教得分多次进入院(系)课程排名前50%。
四、申报程序
1.课程负责人提出申请,经教研室、院(系)审阅推荐,教务处组织评审,主管校长审批后公布。
2.申报课程负责人填写《东莞理工学校级精品(重点)课程建设项目申报书》(2010),一式三份,二份交教务处教学研究科,一份留院(系)。同时,请提交申报材料的电子文档。申报截止日期:2010年12月15日。
3.《申报书》请在校园网上下载:学校主页→党政部门→教务处→下载专区→教研科。
联系人:曹梦霞,郑德康;电话:22861518;邮箱:zhengdk @ dgut。edu.cn
其它信息可查阅:
学院教务处主页“最新动态”和“下载专区”栏目
广东省高等学校精品课程建设工作网页 218.192.175.180
全国高等学校教学精品课程建设工作网页 http:
附件:1、东莞理工学院省级精品课程培育项目申报书(2010)(点击下载)
2、东莞理工学院校级精品(重点)课程建设项目申报书(2010)(点击下载)
3、国家精品课程评审指标(本科,2010)(点击下载)
4、东莞理工学院精品(重点)课程网站建设模式(2009)(点击下载)
5、东莞理工学院精品课程评估指标体系(2009)(点击下载)
6、东莞理工学院重点课程评估指标体系(2009)(点击下载)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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