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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门如何管理好东莞有偿家教市场

出处:东莞理工学院 发布时间:2013-4-8 13:08:20 点击:2341

自2011年东莞理想家教网搭建网络平台以来,已为东莞本地家庭提供超过500人次上门家教辅导的服务,在一对一家教和教员经验交流会上,我们总结出一些关于家教辅导和教师管理等经验。在未来的几年中,东莞理想家教将继续努力,为东莞市民提供最优质的东莞一对一补习老师,有需要的家长请跟我们联系。

东莞教育局早已禁止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活动,但是,主管部门职责不明确到家教市场管理混乱,仍然有很多在职老师从事付费家教工作。

“家教”、“补课”、“补习”、“辅导”……无论冠以什么词汇,性质都是一样的,即“收费补习”。无论教育局怎样整治、处罚,一直是“屡禁不止”,犹如“水中按皮球”,整治、处罚的结果依然是“胀死胆大的、饿死胆小的”!何以至此?

因为“家教”是一个不以上级主观意志而消失的潜在“市场”,黑格尔说“存在即合理”——

第一,学校(尤其是高中、大学)良莠参差天壤,教师教学水平也参差不齐,家长都希望自己的子女就读一所好学校、选择一位优秀教师。要进“好校”、“名校”就要考试。当然,现行体制下,各级学校都离不开“考试”这一“法宝”,因为一旦不考试,很多教师可能就会教“发水书”!
第二,现在城区学校,无论是小学、初中、高中,班额少于80人的学校可谓“毛麟凤脚”,而100人以上的超级大班并不罕见。教师在这样的班级上课要做到“因材施教”、“因人施教”无异于“砖家”们的“痴人说梦”。

第三,“五天工作制”、漫长的寒暑假、绝大多数学校不上晚自习,让家长实在不放心子女过早涉汲社会这个大“染缸”。

第四,沉重的工作、饭局“围城”让不少家长无暇顾及子女的学习,尤其是在子女进入初中、高中后,有限的知识水平让99.99……%以上的家长无力辅导子女的学业。
第五,教师是人非神,在这个“物欲横流”的社会里,教师也想过得“白领”一点,让家人“风光”一些,教师无力办“公司”、“工厂”,也无颜“擦皮鞋”、“蹬三轮”,只有“卖嘴皮子”。

既然无法“禁止”,何不尝试“规范”呢?

其实,规范“家教”很简单——
一、准许成立校外“补习机构”
由教育局审验,发给办学“许可证”,犹如“民办教育办学许可证”性质一样。教育局可审验“补习机构”有无固定的场所、安全设施是否合格等。教育局平日里对“补习机构”进行督察,并对资质实行年审制。
二、取缔任何形式的私自“办班”、“补课”
对无证“办班”者予以处罚,如罚款;对教师利用工作之便,引诱、胁迫学生补课者,给予解聘、调离、扣发全年绩效工资等处罚。
三、对补课教师实行“资质”许可
欲参加兼职“补课”的教师,由本人申请,学校审查、教育局审批,发给“补课资格证”,补课教师实行“持证上岗”。学校审查时,要注重该教师的师德修养、出勤履职、教学水平、社会责任等。
四、校外“补习机构”挂牌招生
校外“辅导机构”将自己的开班计划、规模、师资聘用、收费等情况上报教育局审查备案,并将机构所聘教师情况、教育局监督电话、收费等挂牌公示,接受学生、家长、社会的挑选和监督。
五、补习收费审批制
“补习机构”的收费由物价局视“机构”的“地域”、“档次”而审批合适的标准。
六、补课教师异地聘用制
为防止“辅导机构”、教师利用工作之便胁迫辖区内的学生补课,校外“辅导机构”机构所聘教师必须是本辖区之外学校的教师。

最后,笔者对《宪法》没有研究,不知“准许教师补课”是否与《宪法》相“抵触”?!我仅仅代表个人,把有偿家教管理规范工作的建议发表于东莞理想家教网,与有识之士共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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