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现教育公平是教育行政部门的重要任务,必须深刻把握教育发展面临的新课题新矛盾,认清现阶段教育环境的基本情况,着力解决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是我们推进教育改革、谋划教育发展的根本依据。 在职教师参与有偿家教现象,特别是义务教育在职教师的参与,在给学生带来学习成长补救机会的同时,也带来了一系列社会不满情绪和教师职业道德考验,这给教育等政府管理部门如何健全在职教师参与有偿家教行为的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针对这一问题本文想从分析其现状及原因、在职教师参与有偿家教的利弊及现有管理制度等,提出既满足学生家长需求,又能解决在职教师在符合职业道德规范的前提下从事有偿家教,以利社会教育需求,又正“身正为范、学高为师”的教师职业要求。
一、在职教师参与有偿家教的现状及原因
望子成龙的家长们为有偿家教、办班补习提供了市场。 首先,因为家长认为不能让孩子输在起跑线上就得请家教;其次,家长工作忙,在时间、精力上不能保证系统有效的教育孩子,情愿花钱请家教履行做家长的责任;再次,有些家长不懂教育,请老师做家教心里觉得更放心,还有的是为了防止孩子无事可做、上网吧等不良诱惑,情愿给孩子请家教。
有偿家教需求市场庞大
一到晚上或节假日,在青少年宫、中小学假日活动中心及英语等文化培训机构的门前,让为接上下课孩子的家长们堵得异常拥挤,有些路段的交通也不得不请交通警察来维持,才勉强有个缓流通过。据笔者经一培训机构的负责人了解,一学期双休日在其培训机构参加学习的学生就达7000人次。 据2004年4月上海市基础教育调查队和教科院普通教育研究所做的《上海有偿家教调查》资料显示:“参加家教的中小学生,小学生毕业班学生人数约在15%左右;初中毕业班在60%至70%左右,高中毕业班在50%以上,初、高中毕业前一年的学生,约在20%至30%左右,按概率分布规律,上海市区的初、高中约有三分之一的学生正在参加家教。” 另据,宁波市教育科学研究所史耀芳硕士在2004年6月发表的《宁波市初中生家教现状调查及对策研究》一文中的统计数据显示:“初一年级被调查学生有593人,曾经参加或正在参加家教的有426人,占72%;初二年级被调查学生有524人,曾经参加或正在参加家教的有375人,占72%;初三年级被调查学生有555人,曾经参加或正在参加家教的有448人,占81%。” 再据,哈尔滨市妇联于2008年7月发表的《关于哈尔滨市家教市场的调查报告》中显示:“目前哈尔滨市有家教需求的未成年人家庭数量激增,家教市场需求潜力巨大。调查显示,目前,哈尔滨市道里、道外、南岗、香坊和平房五个区共有未成年人家庭35.35万户,有家教需求的家庭约22.6万户,约占63.93%。” 根据中国社会调查所(SSIC)对北京、上海、广州、重庆、哈尔滨等六大城市的一项电话调查中,当问及在职教师“您在暑假期间一般做些什么”时,被访问的大部分老师都选择在暑假给学生补课。其中40%的人选择了给学生补课;16.7%的人选择自己开辅导班;20%的人选择在家休息。综合分析数据显示,尽管在暑假,仍有约六成的老师在教课。
在职教师参与有偿家教优势明显
一位有请家教经历的家长道出了请家教的缘由:请谁当家教?要求是:不熟悉的老师不请。今年暑假他为儿子请了班上的数学老师当家教,理由是那位老师的课教得好,对小孩的情况又比其他老师了解,能针对性地教。他说:“儿子偏科,数学成绩不好,如果不许请班上的教师家教,我还真犯愁了。” 虽然社会上做家教的机构很多,但要找到了解自己孩子的老师不多,而家教能力好坏家长事先也不好判断,请教孩子的老师做家教的效果肯定比其他家教要好。 一位李姓家长曾找孩子所在学校的老师做有偿家教,被教师婉言拒绝,随后找了一个大学生补课。“大学生虽然学过这些知识,但缺乏专业的教育心理学等方面知识,效率也跟专业老师不一样。可是我们不知道去哪里找家教。”这位家长说。学校的一线教师参与孩子的家教,对教学大纲的把握、教学方法技巧的运用及考前的练习题型、知识的梳理上,都体现出很强的阶段性和专业性水平,这些都是非一线教师无法可比的。 据了解,除社会上有很多补习和家教机构热衷于聘请在职教师兼职上课,还有很多家长自己组织补习班。一个学生单独请家教老师太贵,于是若干个家长联合起来共同请学校里教某科甚至是几门学科的老师,找一个场所给学生补课。
二、在职教师参与有偿家教存在的利弊分析
面对社会市场对优质教育资源的渴求,将优秀在职教师“束之高阁”,既是一种资源浪费,也不利于调动在职教师积极性。按照社会主义分配制度中“坚持和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初次分配注重效率”、“再分配注重公平”的规定,在职教师可以在完成学校交给的教学任务的基础上,从事有偿家教。 本校、本班的老师做学生的家教有客观优势,学生不想参加也得参加。一些老师为了让自己的学生参加补课,把应在课上讲的内容留到补课时讲,补课班上讲过的,课堂上就不再重复了。没有补课的学生自然要吃亏,于是乖乖地交钱参加补课班。 这会使学生对老师产生抵触情绪,有损教师的形象。畸形师生关系对孩子成长有害,“老师和学生不再是简单的教学关系,夹杂一定金钱的经济关系让师生的界限模糊了起来。”首先,教师带教自己的学生,容易让教师“正业”和“副业”错位,有的教师带生以后,把主要精力投入副业,影响正常的教学任务;其次,教师充当“高级保姆”,让学生难以分清是老师还是保姆,不但有损教师的形象,还会受到家长们的挑剔,长期下去老师不受尊重;再有,一些教师为了让家长满意,在平时的教学和管理中,难免会给自己所带的学生吃“小灶”,容易让孩子在学生中有优越感,或者错误地认为金钱能买到一切,包括教师和知识,这种教育影响了正常的师生关系。
三、针对在职教师参与课外有偿家教行为的管理制度的分析
禁止在职教师做家教的合法性,至今为止,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中,还没有明令禁止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规定。“法无禁止即自由”,因而教师利用业余时间,在不影响本职工作的前提下,做家教并收取一定的报酬,并不违法。因此,严令禁止家教,存在着合法性受质疑、监管难度大、治标不治本等缺陷。 金华市教育局《关于规范市区中小学教师个人带生(家教)行为意见(试行)》(金市教综〔2003〕9号)文件规范了在职教师带生家教行为,而未有禁止。 近日,教育部有关负责人就学习贯彻《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答记者问中明确:《规范》中的禁行性规定,是针对当前教师职业行为中存在的共性问题和突出问题,也是社会反映比较集中的问题而提出的,如“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自觉抵制有偿家教”等。自觉抵制有偿家教应该是针对自己拥有相对“公权力”的本校或本班学生而言的。
四、规范在职教师参与有偿家教主要的想法
家长
首先,要使家长对人才观有一个与时俱进的科学观,在大学毛入学率已近50%的今天,各类就业已然将“文凭”不再作为“用人”的主要依据,用人单位更加关注人才的人品及特长、能力。社会舆论以及学校与家长的沟通上,应淡化分数观念,注重培养孩子的兴趣,养成坚毅做事的品质,发展孩子的特长,让孩子真正体验成功人生的童年和少年,而不必再为一分、半分之间失去孩子们的自信,过多的强调他们的失败。而应在过程上,注重用过演算方法了吗?是否已经再次读一遍题目(正确理解所要回答的题意)?……等等,注重培养孩子解决问题过程的逻辑性和科学性上。这才是孩子成长中真正需要的。 二是家长在孩子成长的过程中,并不是唯知识点的指导为第一的,一些家长对生活的态度、工作的作风,都潜移默化的影响着学生对待学习及兴趣的发展,所以家长要正确认识自己对孩子学习成长过程中的重要性。 三是端正在孩子班集体中家长所发挥的作用,不应在一些教师的不正之风中去迎合,而要在孩子的成长中正确维护孩子受教育的公正上。
学校
学校要加强管理,努力提高课堂教学效率;安排教师在课余时间里为学生答疑;要注重教师的师德建设;要加强对教师教育教学质量评价机制的建设。 建立完善的“回避制度”:教师不得对本校(班)学生进行有偿家教。学校对进行家教的教师要有监督和统计。教师从事家教,要向学校登记;学校要不定期听取参加家教的学生和家长的反映。 教师在学校教学不认真,不负责,而热衷有偿家教,应当有明确的处理规定。
教育行政管理部门
要改革升学考试的内容与办法,改革目前以分数为本的人才选拔机制。 政府教育管理部门及学校,建立三级管理规章制度;管理职能落实到学校。对有偿家教建立相关的监督机构、评估机构;向社会公开监督举报、投诉电话。
社会其他组织
成立家教行业协会,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和服务制度,使其成为集管理、服务、培训、实践为一体的现代化家教人才大市场,为就业服务,培养家教职业的专业化,在此基础上,建立家教人才库和求教家庭需求网,为家教供需双方搭建信息交流的有效平台。引进“中国家庭教育指导师”专业人才素质培训项目。同时组织具有家教资质的家教培训机构,为提供家教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以资质和职业道德为主要内容的岗位培训,形成持证家教的服务模式。形成家教市场社会化竞争充分,满足不断增长的家教需求,也能为就业提供岗位。 对有偿家教的价格,一次家教的人数多少,要有比较明确的规定;家教价格用一个中线:上要封顶,中线上下浮动。并对有偿家教要有税收规定。 向社会公布:家教教师必须持证上岗;学生和家长需要家教教师可到家教服务部门申请,避免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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