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2011]28号 关于核算2010-2011学年教师教学工作量的通知 各教学部门:
请各教学部门参照以下两个文件:东理教[2006]4号文件“关于印发《东莞理工学院教师教学工作量及课时酬金计算暂行办法》通知”、东理[2008]44号文件“关于调整教学工作量定额的通知”,计算2010-2011学年本部门管理的所有教学任务的工作量,这其中包括本部门的教师、外单位承担本部门教学任务的教师的教学工作量。
一、教师教学工作量统计表填写要求:
1.请使用附件中的表格,表格中的教师姓名、部门、编制(在编或聘用)不要修改;
2.表格中的各项计算一律使用EXCEL的公式计算;
3.表格中各行间不要插入空白行;单元格不要合并。
二、计算教师教学工作量工作进程安排:
时间
进度
4月25日—5月5日
各院、系计算工作量
5月6日-5月13日
计算结果在各院、系内公示
5月14日
各院、系将教师核对后的表格发电子文档到教务处
5月15日-5月22日
教务处审核
5月23日
各院、系将最后确定的工作量上交教务处(含盖公章的打印件和电子文件)。如无特殊情况,计算结果不再更改。
5月24日
由教务处报学院人事处、校长审核。(工作量酬金由财务处负责发放)
联系人:梁红联系电话:22861099
附件:2010-2011学年教师教学工作量统计表(点击下载)
二O一一年四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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