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2011]27号 关于开展2010-2011学年第二学期期中教学检查的通知
各院、系(部):
为进一步规范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根据本学期教学工作安排,决定开展2010-2011学年第二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现将具体事宜安排如下:
一、检查时间:
第9周—第11周(4月20日—5月6日)
二、检查内容与要求:
各院(系)组织教学督导及教研室主任、实验室主任,结合本单位情况拟定期中教学检查计划,组织自查。重点检查:
1、日常教学情况
对本学期开设课程,检查教学大纲执行情况。从教学周历、教案、课堂等方面了解教师对教学大纲各项要求的落实情况;
对上学期开设课程,检查课程考核情况。可以从试卷和相关材料中,了解教师对考核范围、标准的把握以及学生对大纲规定内容的学习情况。
2、部分专业、课程立项建设情况
通过教研活动,组织教师对立项专业、课程下一步建设情况进行研讨,多方面了解他们的意见与建议,力求达成共识,形成具有一定操作性的工作方案。
3、毕业设计(论文)进展情况
根据学生提交的中期检查报告(或论文初稿),了解毕业设计(论文)第二阶段工作完成情况。
4、召开教师和学生座谈会,收集师生对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三、其它
1、各院(系)将教师、学生座谈会中师生反映的问题和建议,分类处理。属于本单位内部的问题,在单位内进行协调、沟通和解决;不属于本单位管理范畴的,或单位内部难以协调解决的问题,在总结报告中向学校反映。
2、学校将于第十一周召开期中教学检查情况总结会,分析和交流期中教学检查情况。各院(系)请对照检查内容、检查要求逐条进行总结,并形成书面总结材料于5月13日前交教研科。
二O一一年四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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