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2011]24号 关于开展2011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
为了加强毕业设计(论文)过程管理和质量监督,保证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质量,根据《东莞理工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条例》(东理教[2005]6号)和《关于做好2011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通知》(教务[2010]83号)要求,学校将开展2011届本科毕业生毕业设计(论文)的中期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1、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开题等完成情况及质量;
2、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展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3、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期间的学习态度、学习纪律及学风情况;
4、指导教师履行岗位职责,指导学生按计划开展工作情况。
二、检查方式
本次检查以院(系)自查为主,学校抽查为辅。
院系自查:4月18日~22日
学校抽查:4月26日~30日
三、院(系)自查
各院(系)根据学校的相关要求分成若干小组,组织对2011届毕业生的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行中期检查,自查程序如下:
1、学生汇报:提交《东莞理工学院2011届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汇报表》。
2、根据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和开题报告计划进程检查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进度。
3、检查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期间教师指导情况,填写《东莞理工学院2011届毕业设计(论文)中期自查表》。
4、各院(系)向学校报送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工作总结报告。
四、学校抽查
各院(系)完成中期检查,提交相关材料后,学校组织专家到相关单位进行抽查。
五、提交材料
1、各院(系)2011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计划
2、2011届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总结报告
二0一一年四月十五日
附件:
1:东莞理工学院2011届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汇报表(学生用表)
2、东莞理工学院2011届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表(教师用表)
3:2011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中期检查报告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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