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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务[2011]15号 东莞理工学院关于2011届应届毕业生自查毕业资格的通知 各院(系)及各应届毕业生: 为了保障2011届应届毕业生毕业资格审核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学生自查毕业资格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每位应届毕业生必须在3月24日前,按照所属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具体要求,对本人的毕业资格进行自查,核实专业培养方案内所有必修课程是否已经通过,以及各类选修学分是否达到相关要求。 2、学生若有必修课尚未通过,请留意毕业前补考的相关安排,并在规定时间前到相关开课单位教学秘书处登记。 3、本科插班生需修满6个公选课学分,其他选修课学分要求由各院系决定。 4、学生在自查过程中如有不明白之处,请联系教务处负责学籍管理的陈老师,电话2286-1099。 教务处二○一一年三月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