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2011]17号
关于开展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订
和主要公共课程改革试点项目申报的通知
各院(系):
为落实“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教学改革工作,深入推进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为开展新一轮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工作奠定基础,学校决定在部分专业和主要公共课开展教学改革试点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点范围
1、“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专业
工科专业以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软件工程、应用化学、电子信息工程(机器人方向)等列入“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的四个专业作为人才培养方案改革试点。
2、非理工科专业
凡教学改革基础较好,且具有三届以上毕业生(含2011届)的非理工科专业均可申报。学校通过全面审查,择优选取两个非理工科专业进行人才培养方案改革试点。
3、主要公共必修课
凡教学改革基础较好,面向全校学生的主要公共必修课程,均可申报。学校通过全面审查,择优选取两门课程进行教学内容与教学模式的试点改革。
二、立项要求
1、人才培养方案改革试点项目
试点专业按照学校应用型人才的培养目标定位,要在认真总结本专业办学经验的基础上,以先进的教育观念为指导,进一步明确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全面进行课程设置、人才培养模式、理论教学体系和实践教学体系的改革;改革方案具有可操作性、措施具体;能为学校全面开展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提供可借鉴的经验和做法。
2、主要公共必修课改革试点项目
试点课程要根据应用型人才的培养目标,以先进的教育理念为指导,提出明确的课程改革目标;在制定课程标准,精选课程内容,改进教学模式,运用现代教学手段,改革课程考核方法,加强培养学生能力等方面提供具有可操作性的实施方案;能为学校深入开展课程改革提供可借鉴的经验和做法。
3、项目负责人
具有丰富的教学实践经验、教学研究能力和较强的协调组织能力;项目组成员结构合理,形成团队优势,分工明确。
4、完成时间
项目在2011年8月15日前完成第一阶段研究任务,按“第一阶段成果要求”提交阶段研究成果;在2012年4月完成项目研究任务,学校组织结题验收。
三、第一阶段成果要求
(一)试点专业
1、调研总结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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