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2011]16号
关于做好2011届毕业生补考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毕业生班级:
我校2011届毕业生将于本学期毕业离校,现决定在4月18至29日进行毕业生补考工作。目前还有必修课程不及格的本专科2011届毕业生,请在3月25日前到各开课单位进行登记,以便安排时间和试卷份数,过期或不登记者,不予补办。
各教学秘书负责通知本院系需要补考的毕业生按时到开课单位登记。各教学秘书尽快安排命题及阅卷教师,认真做好毕业生的补考工作,补考的具体工作由各开课单位自行安排,并在4月8日前将本单位的补考安排表送教务处教务科邓老师处,以便安排考试巡视工作。补考成绩在5月10日前报教务处。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