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2011]1号 关于2007年、2009年校立项精品(重点)课程建设项目结题验收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课程建设项目负责人:
下学期开学,学校将对2007年立项但尚未结题、2009年立项的校级(精品)重点课程建设项目组织结题验收。具体事宜如下:
一、结题课程范围
(1)2007年立项但尚未结题的3门校级重点课程建设项目。
(2)2009年立项的7门校级精品课程建设项目,9门重点课程建设项目。
二、评审要求
1、学校组织专家按照《东莞理工学院精品课程评估指标体系》(2009)、《东莞理工学院重点课程评估指标体系》(2009)的要求,进行网上结题验收。
2、课程作为校网络课程立项并已通过结题验收的,可与网络中心王立群联系,将已结题的网络课程链接到需要验收评审的精品(重点)课程网站上。
3、申请结题的精品课程,课程网站上至少有1名主讲教师的教学录像,重点课程项目本次结题评审暂不要求拍摄教学录像。摄制课程教学录像请与网络中心禇真联系。
4、所有课程建设相关材料必须在规定时间上传到课程网站。建好的课程网站要链接到学校“精品课程”主页上,具体事宜与网络中心刘勇生联系。
5、评审结论分通过、不通过、暂缓通过三个等级。
精品课程:
“通过”课程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1)课程建设预期成果完成情况良好;(2)近两学年课程评分在本单位排名前50%;(3)校精品课程评估指标体系核心指标有6项达到A级。
重点课程
“通过”课程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1)课程建设预期成果完成情况良好;(2)近两学年课程评分均在本单位排名前50%;(3)校重点课程评估指标体系核心指标有5项达到A级。
二、材料提交与评审安排
1、结题材料提交时间与要求。各课程建设项目负责人请于2月25日前将《结题申请表》一式两份(含电子文档)交教研科。
2、网上评审时间:3月7日至11日,期间要求课程网站24小时开通。
三、评审结果与奖励
1、精品课程:评审获得“通过“等级的,授予“校精品课程”荣誉称号,划拨第二期课程建设经费;课程组增加一个校教学质量优秀奖名额,并优先推荐参加“省精品课程”、“校教学成果奖”的评选。
2、重点课程:评审获得“通过”等级的课程,授予“校重点课程”荣誉称号;课程获得校精品课程申报资格。
3、未通过结题评审的课程,参加学校下一年度课程建设项目结题验收。达到“通过”等级后,享受校精品(重点)课程相关待遇。
4、连续两年不能通过结题验收的课程,学校将终止课程建设项目负责人资格,同时,责成相关院系重新委托教师,开展课程建设项目的申报立项工作。原项目负责人两年内不得参加各类校级教研项目的申报和评优。
联系人:曹梦霞郑德康,电话:22861518;电子信箱:zhengdk@dgut edu cn
附件下载(点击下载)
附件:1、2011年度结题验收校精品(重点)课程建设项目一览表
2、东莞理工学院精品(重点)课程结题申请表(2009)
3、东莞理工学院精品(重点)课程网站建设模式(2009)
4、东莞理工学院精品课程评估指标体系(2009)
5、东莞理工学院重点课程评估指标体系(2009)
二O一一年一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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