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2010] 73号 关于开展2010年度教育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部):
为了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的总体规划,现将我校2010年教育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立项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2010年教学研究立项围绕全面实施“质量工程”,立项的重点是人才培养模式、专业建设、课程体系、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的改革研究。
申请立项课题要有科学的理论依据,针对教学实践过程中存在的实际问题开展改革与研究,目的明确具体,研究方向正确,预期成果具有较强的实践性,指导性。立项指南见附件4。
二、项目类别及经费
1、本年度教育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立项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两类。凡申报“重点项目”未获通过的不能再作为“一般项目”参加本年度教育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的评审。
2、“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的资助经费分别为6000元和3000元。
三、申报要求
1、项目负责人应具有较强的研究能力和较丰富的教学经验,具备组织实施申报项目内容的能力,能积极承担教学任务,教学效果好,教育教学研究与改革成绩突出,项目研究队伍结构合理;
2、已承担教育教学研究项目但尚未结题或本年度结题不通过的项目负责人,不能再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参加本次项目申报;
3、同一人不能同时承担两个及以上项目的申报;
4、项目申报书必须由项目负责人填写,经所在单位审核。项目的申请经费应与申请类别相符。
5、预期成果应具体明确,可推广。一般项目应至少有1篇公开发表的与项目相关的教研论文,重点项目应有2篇(或1篇在核心刊物)公开发表的与项目相关的教研论文。
6、项目研究期限为2年。
四、申报程序及评审
1.各院(系、部)应根据学校教学工作要点和学院建设与发展目标,确定本单位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2.以学院(系、部)为单位,统一组织本次立项申报工作,教务处不接受个人申报,各单位申报项目数额见附表(附件5)。项目成员一般项目限报5人,重点项目不超过8人。各院(系、部)应根据本单位的改革研究重点申报校级立项。已经获得学校资助的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不得再次申报。
3、本年度拟设立的重点项目不超过10项、一般项目不超过20项。通过评审立项的项目须填写《东莞理工学院教育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合同书》(见附件6)一式三份。
4、本次评审采取网上评审方式进行,由教务处组织有关专家按申请类别进行评审。各项目负责人凭教务系统的用户名及密码登陆,按要求完成申报材料的网上填报。登陆地址:http://同时提交同质版的《东莞理工学院教育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申请书》一式两份,交所在院(系、部)。
网上填写时间:十二月一日8:00——十二月十五日24:00
5、各单位将材料排序汇总后,于12月20日前将《东莞理工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及汇总表,各一式二份报送教务处教研科。
联系人:梁红 郑德康 电话:22861518
6、申报项目评审结果发文公布。
二0一0年十一月三十日
附件:
1、院(系、部)教育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
2、东莞理工学院教育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申请书
3、东莞理工学院教育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材料袋封面
4、东莞理工学院2010年教育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立项指南
5、东莞理工学院2010年度教育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申报限额表
6、东莞理工学院教育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合同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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