莞工教育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签订须知
出处:东莞理工学院 发布时间:2011-12-16 1:27:53 点击:2303 |
一、为保证教学研究项目顺利推进,凡获得学校教学研究立项的项目均以签订《合同书》方式具体落实,凭《合同书》划拨研究经费。 二、《合同书》在甲、乙、丙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为学校委托单位(教务处),乙方为项目承担单位或个人,丙方为项目所在单位。 三、甲方负责按照规定划拨项目研究启动经费;组织中期检查并根据项目的执行情况分期划拨后续资助经费;组织项目结题验收;提供项目结题证书,核算教师教研分值。 四、乙方负责按照学校批准的教学研究项目实施计划填写《东莞理工学院教育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合同书》;在《合同书》生效后,按时完成《合同书》所规定的各项任务,接受由教务处组织的中期检查与项目结题验收;在项目执行过程中,每年12月底前向甲方提交中期进展情况报告;在完成项目任务后,应尽快向甲方申请验收结题;项目成果权归属学校。 五、丙方负责监督并提供必要条件保证合同的执行,协助组织对项目的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 六、中期检查时如乙方未能按计划书完成预期目标,甲方将终止项目经费资助。 七、本合同一式三份,由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据以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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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莞理工家教中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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