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工作日程及提交材料时间责任人(部门)工作环节
1.各院系做好指导教师及学生的思想动员工作,组织开展毕业设计(论文)辅导讲座,公布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要求及评分标准等有关管理规定2011年1月10日前院系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委员会动员
2.各院系公布毕业设计(论文)选题,指导教师、学生双向选择,指导教师填写、下达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院系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委员会、各院系教研室主任、教务员选题,下达任务书
3.各院系向教务科提交毕业设计选题汇总表、本科生校外做毕业设计(论文)情况汇总表、结合教师课题的毕业设计(论文)一览表2011年1月10日前报送教务处
(以下均为2011年)院系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委员会、教务员材料上报
4.指导教师对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进行指导(至少2次/周,以记录本或论文审稿意见为佐证材料)2月至6月指导教师指导
5.各院系检查开题及毕业设计(论文)进展情况,做好前期工作总结分析,教务处随机抽查3月7日至8日
教务处抽查院系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委员会、教研室、教务处初期检查
6.各院系组织中期检查,及时处理存在的问题,并向教务处提交中期检查情况汇报4月14-15日
4月20日报送中期检查报告院系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委员会、教研室、教务处中期检查
材料上报
7.各院系组织相关教师(或外聘专家)对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进行审阅、评阅和资格审查。学生将毕业设计(论文)按要求装订成册交指导教师5月13日前院系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委员会、指导教师资格审查、
审阅、评阅
8.各院系填写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委员会名单及学生答辩安排表,组织开展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5月15日提交答辩安排表
6月7日前答辩工作结束院系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委员会、院系答辩委员会、教务处答辩、
材料上报
9.各院系综合评定毕业设计(论文)成绩,推荐评选优秀毕业设计(论文)6月10日提交毕业设计评议考核书、成绩单、优秀毕业论文到教务科各院系成绩评定、
推优、材料上报
10.各院系整理毕业设计(论文)材料,总结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答辩后立即进行
6月22日截止提交系毕业论文质量分析表院系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委员会主任总结、
材料上报
11.编辑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汇编9-11月份各院系、教务处选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