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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设计(论文)的答辩、评优及总结

出处:东莞理工学院 发布时间:2011-12-15 0:15:47 点击:34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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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毕业设计(论文)的答辩、评优及总结

1.学生做完毕业设计(论文)后,必须逐个参加答辩,未参加答辩的学生不能获得毕业设计(论文)成绩和学分。各院系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以公开答辩和小组答辩等方式进行答辩考核。凡预评为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必须参加公开答辩。不参加公开答辩的学生可分成若干个答辩小组进行答辩。各院系在答辩前二周要制定好答辩工作计划(包括答辩委员会及答辩小组成员构成,公开答辩的时间、地点和答辩学生名单,小组答辩的时间、地点及各组答辩学生名单,答辩的要求等内容),并在答辩前一周将答辩工作计划交教务处。院系在组织公开答辩前要发布公开答辩会信息,将公开答辩会向全校学生开放。

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参加答辩:

1)没有通过资格审查;

2)没有达到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的要求;

3)不能按时向指导教师提交毕业设计(论文)正式文稿,或者评议考核书上没有审阅意见和评阅意见;

4)有抄袭行为;

5)在校外做毕业设计(论文),未到院系备案或汇报工作进度。

2.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应在201167日前结束;2011610日前完成成绩登记工作以及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评选工作。各院系要精选优秀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参评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各专业推荐比例原则上控制在本科毕业生人数的3%左右。

3.各院系要做好毕业设计(论文)资料(如图纸、软件、实验报告、数据、论文、设计说明书等材料)的归档与保存工作。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结束后,各院系应认真总结,查找问题,寻找对策,形成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质量分析书面总结,并于2011622日前交教务处。

二、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监控管理

为确保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质量,各院系应按照《东莞理工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条例》的要求,加强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监控管理,尤其要加强中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认真做好毕业设计(论文)各阶段的检查和总结工作。学校也将不定期抽查各系的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组织及进展情况。

附件1.东莞理工学院2011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安排汇总表

附件2.东莞理工学院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流程二OO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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