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2届部分毕业生换证和教师携笔记本电脑上课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关于2012届部分毕业生领换证和教师携笔记本电脑上课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2012届部分毕业生恢复学籍领证或换证的注意事项 凡是符合毕业资格和学士学位授予条件,且于2012年6月15日后缴清学费的本科学生,可在7月6日凭银行交费单据到教务处办理恢复学籍及领取毕业证和学士学位证手续,专科毕业生可于同日到教务处办理领取毕业证手续,逾期本学期不再办理。 凡是2012年6月15日后通过跟班课程考试且最终符合毕业资格的本科、专科学生,可在7月6日到教务处办理结业证换领毕业证手续,逾期本学期不再办理。本科毕业生同时可办理补授学士学位申请,相关手续按《关于审核2012届毕业生毕业资格及学位资格的通知》教务〔2012〕33号文件要求办理,并于2013年6月29日集中领取。
2、教师携带笔记本电脑上课的注意事项 目前,新建多媒体教室的台式电脑因招标等原因还未能到位,大多数现有多媒体教室的台式电脑老化较严重且故障率较高。为避免因台式电脑故障而被迫临时调换教室造成上课不便,请各教学单位务必在暑假前通知下学期(2012-2013学年第一学期)任课教师携带笔记本电脑到多媒体教室上课。
教务处 二○一二年七月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