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2-2013学年第1学期课程教学大纲编写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为使学生了解课程教学内容和教学要求,增加教学过程中的师生双向互动,推行和完善课程教学大纲编写制度,现将下学期教学大纲编写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学期课程教学大纲提交及评审情况
1、本学期,全校428位教师按照新设计的课程教学大纲模版与格式要求提交了668门次的课程教学大纲(不包括文学院)。课程教学大纲经院系审核后,放置在教务处网站主页上。
2、为了解教师对新课程教学大纲各部分内涵和编写要求的理解情况,更好地推进课程教学大纲编写制度,教务处制定了《东莞理工学院课程教学大纲评审指标体系》(附件1),并组织各院系专家对教师提交的课程教学大纲进行了全面细致的评审。
3、教务处根据评审情况,认定了课程教学大纲评审结论。对评审结论为“不合格”的课程,院系对教师不得计算该课程教学大纲编写的教学建设工作量。
二、下学期制定课程教学大纲工作安排
1、开学第一周教师提交课程教学大纲,院系组织教学指导委员会专家依据《东莞理工学院课程教学大纲评审指标体系》,对教师提交的课程教学大纲进行审核。周五下午4:00前,教学单位将审核合格的课程教学大纲电子版交教务处教研科曹梦霞OA信箱。
2、实习(实训)、课程设计、毕业实习、毕业设计(论文)、社会调查等实践性教学环节暂不编写课程教学大纲。
3、课程教学大纲放置在教务处主页上,供全校学生、教师、教学管理人员查询。
三、课程教学大纲编写审核注意事项
1、课程教学大纲格式与排版要求不变,具体内容见附件2。
2、课程教学大纲篇幅应控制在4页以内,文件名:《课程名称》(教师姓名)。
3、课程基本信息包含的课程名称、课程类别、学时学分等信息应与人才培养方案完全相同。
4、多人讲授的同一门校级通识教育课程和院系专业基础课,课程教学大纲中的“课程简介、课程目标、课程进度表、成绩评定方法及标准”应一致。
5、一个教师为多个班级讲授同一门课程,学时学分相差不到三分之一的,教师应撰写一个课程教学大纲,个别班级的特殊教学信息可在大纲上予以注明。
6、对有多位教师共同分担人才培养方案中某门课程的教学任务,只能按照一门课程撰写课程教学大纲及计算教学建设工作量。
7、实验教学进程表中的“周次”,在开学第1周无法确定的,先按正常时间填写。随后排出的实验课表时间若有变化,教师需至少提前一周告知开课单位教学秘书和学生班级。
附件:1、《东莞理工学院课程教学大纲评审指标体系》
2、课程教学大纲格式与排版要求
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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