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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油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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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201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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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序看帖 dgqjj 发表于 2017年1月1日 18:56:07 周日 [只看该作者]

春游和秋游的意义 学校春游秋游有必要吗

【1】家长对小学生春游和秋游的意义表示质疑;
现在大多数学校一年都少不了春游跟秋游,小的从幼儿园起,乃至高中,这种现象作为家长的看法,首先有考虑过小朋友的人身安全吗?说是自愿原则潜规则是任务来的,说是让孩子出去增长见识,在现代社会说实话孩子根本不缺这种见识,因为在现代旅游的发展,作为家长一放假几乎都会带上孩子去溜达溜达,常去的景点无非就学校组织的景点,作为家长真希望学校能组织些有意义类似义工,到山区地方跟其他孩子交流,真正让孩子感受到生活的意义,而不是带着孩子去享受生活意义;还有更深层的意思想问,学校组织的目的真是让小朋友去增长见识吗?一看价格就可以知道更深的内涵了,同是一天线到旅行社报名跟在学校报名差一倍出来,为什么?给我们家长感觉就是,社会在变政策在变,但本质没变,组织旅游已经成为学校乃至内部人员赚钱的一种手法了,可悲可悲!
【2】教育局对春游和秋游的意义进行解析;
中小学校开展社会实践活动是当前落实课程改革要求,实现课内外有效衔接,实施素质教育的一项重要举措。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4〕8号)要求和我市实际情况,我市中小学生参加社会实践的总时间为:小学低年级学生一般每学年1-3天;小学中高年级学生一般每学年5-10天。初中学生一般每学年不少于20天,普通高中学生一般每学年不少于30天(以上时间含节假日社会实践活动的时间)。
   为规范校外社会实践活动的管理,我局在大量调研基础上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中小学校外社会实践活动管理的通知》,明确校外社会实践活动的组织和开展要遵循教育性、实效性、趣味性、安全性和公益性相结合的原则,要求各中小学要根据教育教学需要,积极组织开展校外社会实践活动的同时,要精心设计活动内容,提高活动育人效果。
   我们积极引导学校校外实践活动的地点应以市有关部门认定的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中小学生社会实践基地为主,以公益性场馆为主;要就近就便使用本市、本镇街的各种社会教育资源开展校外社会实践活动。我们明确要求各中小学校不得以纯粹玩乐的春(秋)游代替校外社会实践活动,并对组织向学生收取费用的校外社会实践活动次数进行严格限制,规定原则上每学期不得多于1次。确需向学生收取费用的,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严格按成本收费,并在事前以致家长信的方式,明确告知家长活动的收费项目和收费金额,在征得家长签名同意的情况下方可收费。
    感谢您对我市教育工作的关注和关心,我们将因应教育发展的实际需要和中小学校外社会实践活动的存在问题,加强监管,并对相关政策作出必要的修改完善,进一步促进我市中小学校外社会实践活动健康高效开展。
    如尚有疑问,请直接致电东莞市教育局思政科(电话:23126139)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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