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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油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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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201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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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序看帖 dgqjj 发表于 2014年4月4日 4:12:50 周五 [只看该作者]

青岛市禁止教师有偿家教 出台相关管理规定

青岛市教育局今日发文明文禁止教师从事有偿家教工作,并对教师参加有偿家教作出了说明。那么青岛教师可以做家教吗?青岛教师做家教会有什么样的后果呢?青岛有偿家教会有怎样的惩罚?教师应该做有偿辅导吗?有偿补习对教师形象有什么影响?

根据青岛教育局最新出台的文件《治理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若干规定》将于4月16日起正式实施。以上规定指出,中小学教师从事有偿补课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撤销专业技术职务或者行政职务、开除或者解除聘用合同的相应处分,明确对有偿补课监管不严学校的处罚。青岛市教育局还设立了有偿补课举报电话 85912915和投诉电话85912940,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规定》对“教师”和“有偿家教”作出明确界定。其中,“中小学教师”是指本市范围内幼儿园、特殊教育机构、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少年宫以及教研室、电化教育等机构的在职教师,也包括民办学校教师。“有偿补课”则包括教师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校内外的有偿补课,以及组织、参与校外培训机构对学生的有偿补课。

这些规定要能有效落实必须有相关的保障措施,青岛市教育局还出台了六项监督措施:

一是设立教师有偿补课举报电话,自觉接受学生、家长的监督,并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都要设立教师有偿补课举报电话。二是市教育局设立有偿补课举报信箱,对学生反映的在职教师有偿补课问题及时进行调查处理。三是实行有偿补课定期问卷,每学期在全体学生中至少开展两次问卷调查,问卷调查结果纳入年度对教师的师德考核。四是签订自觉抵制有偿补课责任书,进一步明确禁止在职教师参与有偿补课的各种行为。五是印发致全市学生、家长书进行告知。六是委托第三方定期对有偿补课情况进行监测、公告。

点评:教师从事家教本是不可厚非的事情,但偏偏有些老师做家教要收取费用,而这些费用是随口报价,完全不合理。教育部门常常受到家长的举报,成某某教师有偿家教太贵,于是,教育部门只好禁止有偿辅导,避免影响教育工作者的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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